永州建华医院前身是湖南省兵器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湖南兵器建华精密仪器有限公司职工医院,于2008年根据省政府关于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文件精神,改制为国有控股、员工参股的股份制医院。医院坐落在永州市双牌县富家桥镇、淡岩社区内,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现有职工31人,其中高级职称医务人员14人。永州建华医院拥有彩超、DR机、胃镜、多功能生化仪等大型医疗设备,开设内、外、中医、检验、医学影像等医疗服务,是一所永州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定点的综合性医院。
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湘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对外公开招聘、对内员工岗位竞聘管理办法(试行)》(资管人资〔2023〕22号)《湖南湘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管理干部管理办法》(资管党〔2025〕4号)等相关规定,现面向资管公司范围公开选聘永州建华医院副院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党组织在把握用人导向、确定选拔标准、规范招聘程序、确定拟聘人选等方面的主导和核心作用。
(二)人岗相适原则。坚持岗得其人,人适其岗,人岗匹配。
(三)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岗位招聘条件应根据岗位需求设置,不得设立歧视性、排他性条件,不得因人设置条件。
二、选聘范围
资管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符合条件的正式员工均可报名。
三、选聘资格条件及主要职责
(一)资格条件
1.具有8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具有3年及以上医院管理岗位任职经历的优先考虑,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
2.应在规模相当企业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3年以上,未满3年的应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和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3.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医学、医学管理、护理类相关专业;
4.年龄男一般不超过54周岁(即1970年11月30日(含)以后出生),女一般不超过49周岁(即1975年11月30日(含)以后出生);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主要职责
1.协助院长组织实施资管公司决议和本单位党组织决议,贯彻执行资管公司和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2.协助院长制定本单位发展与经营年度工作计划;
3.组织、监督本单位各项规划和计划的实施;
4.协助院长按分管领域组织拟订本单位的基本管理制度;
5.协助院长按分管领域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具体规章制度;
6.参加本单位重要会议,发表工作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7.资管公司、院长授权的其他工作。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列入人选范围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4.有跑官、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的;
5.除特殊岗位需要外,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受到严重处分或其他因素影响使用的。
四、招聘流程
报名→资格审核→竞聘选拔→组织考察(背景调查)→公示→聘用。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16日17:00止。
2.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应聘者应将《湖南湘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应聘报名表》(详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及报名表电子版打包发送到简历投递报名邮箱zggs2023zjp@163.com(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姓名”)。
3.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真实、完整、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否则自行承担被取消应聘资格的后果;
(2)应聘者报名与应聘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应聘者须按照竞聘岗位各项条件要求一一对应填写,专业名称须与本人毕业证一致,未按要求填写,或因错、漏、改、增字造成审核不合格的,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被取消应聘资格的后果;
(4)应聘者应符合公司任职回避的有关要求。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选聘工作办公室对报名情况进行汇总,并根据竞聘岗位要求、条件,对竞聘者进行资格审核、筛选,并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当中择优筛选一定数量人员进入竞聘选拔环节,经选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后公示入围竞聘选拔人选(原则上按招聘计划数与入围竞聘选拔人数不超过1:10的比例)。若入围竞聘选拔人选比例低于岗位招聘计划数2:1,呈报选聘工作办公室研究,最终确定入围人选比例及名单或取消该岗位本次竞聘。
(三)竞聘选拔
竞聘选拔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即竞聘演讲+题本回答+考官提问的方式,面试时每位竞聘者题本酝酿时间不超过10分钟,竞聘演讲和题本回答时间不超过10分钟,考官提问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具体由选聘工作办公室另行制订公开竞聘面试实施方案。
(四)组织考察(背景调查)
面试结束后,选聘工作办公室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取第一名为候选人进行组织考察(背景调查),如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合竞聘岗位的情况时,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如无合适人选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公示人选
经组织考察(背景调查)合格者,提交选聘工作办公室研究,拟定聘用人选,再经公司党委会研究审定,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正式聘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程序予以聘任。公示期间发现影响使用问题的,取消聘任资格。
五、其他规定
本方案未尽事宜和选聘过程中出现的特殊事项及问题,由选聘工作办公室商集团人力资源部研究决定。
六、联系方式
竞聘工作咨询电话:0731-89088626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地址:长沙市长沙县漓湘东路9号湘科大厦